6月16日 ,重慶市酉陽縣檢察院檢察官與全國人大代表石淑蘭(右一)一道對涉案民營企業進行回訪 ,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 本報記者李立峰 通訊員楊芳/攝
■不須“法外開恩” 隻要“一視同仁”
相較於國有經濟來說 ,民營經濟的發展一定程度上麵臨著體製壁壘和政策限製 ,比如融資難 、行業準入門檻高、獲取某些資源方麵比其他企業困難等。另外 ,民營經濟或企業負責人涉及違法行為 ,企業抗壓能力也比國有經濟弱 。現實中 ,存在不少民營企業負責人違法被拘被判企業陷入困境的例子 。
2018年11月 ,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著重強調了“三個沒有變” ,這要求檢察機關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應轉變司法理念 ,將平等保護理念牢牢樹立起來 。
實際上 ,在許多民營企業看來 ,它們不需要也不謀求另外意義上的“特殊照顧” 。它們需要的是“平等保護”“平等對待”“一視同仁” :國家對國有經濟怎樣 ,對民營經濟也怎樣 。
一年多前 ,最高檢和全國工商聯邀請了46位民營企業家座談民企司法保護問題 ,一位女民營企業家第一個發言 。她說 ,民營企業實際上不要求“特別保護” ,就是希望能夠平等 、公正 ,“如果給違法的民營企業以‘特別保護’ ,應該追究法律責任而不追究 ,這對合法經營的企業也不公平”。
為真正實現對民營企業實質上“一視同仁”的平等保護 ,檢察機關先後出台《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保障和促進非公有製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關於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關於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營造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支持企業家創新創業的通知》等意見和舉措 ,取得了顯著成效 。
就在剛剛過去的7月 ,最高人民檢察院先是下發《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六穩”“六保”的意見》 ,強調加大對涉民營企業各類案件的法律監督力度 ,著重糾正涉及企業犯罪案件不應當立案而立和應立不立等突出問題 ,後又發布第二十一批指導性案例 ,展示民事檢察對保護民營經濟的獨特作用和價值 ,要求“四大檢察”發出合力 ,讓市場主體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和訴累 。
■倡導“慎捕慎訴” 並非“一味從寬”
當然 ,民營經濟並非法外之地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給高校法律學子講課時提到 ,檢察機關在辦理涉及民營企業案件時 ,要綜合運用好刑事司法政策 ,對涉案民營企業負責人慎捕慎訴 。對此 ,許多全國人大代表 、社會各界人士非常認同 。但同時在社會上也有一些不同看法 ,認為這樣做以後 ,會不會導致對其他所有製企業不公平 。
就此 ,張軍檢察長回應說 ,正是因為社會上有不同認識 ,才需要檢察機關 、檢察官來講清楚 ,這就是講政治 。“隻要講清楚球盟會是嚴格依法辦案 ,促進對各類涉案企業實質上的平等 ,講清楚球盟會對民企的保護一直都是兩手抓兩手硬 ,對於該逮捕 、該起訴的 ,球盟會毫不含糊 ,依法辦事 。同時 ,用好刑事司法政策 ,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
實踐中球盟會看到 ,檢察機關不僅這樣說 ,更是這樣做 。盡管一再積極倡導“對涉案民營企業負責人慎捕慎訴” ,但實踐中並不是一味從寬 。如何嚴 ,如何寬 ,分寸厘得很清 。
2018年 ,江蘇省昆山市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涉多家民營企業虛開發票案時 ,對其中7位具有自首 、坦白 、積極退還違法所得 、繳納罰款等情節的企業負責人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並幫助民營企業恢複了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而對於案件中起主導作用 、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和競爭秩序的一家企業負責人陳某及其經營的3家公司以虛開發票罪依法提起公訴 ,追究刑事責任 ,為守法經營 、依法納稅的民營企業創造公平競爭 、健康發展的市場環境 。
“對民營企業要平等保護 ,這一點不能絲毫含糊 。但民營企業也不是法外之地 ,不是所有案件都要從寬 。對於嚴重違法犯罪 ,就應該嚴厲打擊 ,對於情節輕微 、認罪認罰 、真誠悔過的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給予教育 、挽救 ,適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才能體現出公平公正 。”一位基層檢察院的檢察長說 。
■送上“法治禮包” 化解“成長煩惱”
檢察機關更好地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重點是要堅持依法保障企業權益與促進守法合規經營並重 ,把依法懲處與平等保護結合起來 ,實實在在做好法律服務和司法保障工作 ,讓民營企業的“煩心事”“揪心事”少些再少些 。
2018年底 ,正是企業全力衝刺的關鍵期 ,福建省晉江市的一位黃姓民營企業家卻因網上的文章在發愁 。原來 ,網上的文章稱 ,黃某所經營的食品公司為“失信企業” ,致使公司信用遭受質疑 ,部分客戶要求取消訂單 ,合作廠商也紛紛來電催款 ,生產經營大受打擊 。
企業為何被納入“失信名單” ?黃某有苦難言 :原來 ,早在2016年他的企業因環保問題被責令整改罰款 。在按規定整改接受處罰後 ,因相關部門工作銜接疏忽 ,直至2018年9月 ,他的企業仍在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 。
在四處求助無門之際 ,黃某向晉江市檢察院反映了這一情況 。受理後 ,晉江市檢察院當即走訪了法院和環保局 ,在核實查明的基礎上提出糾正意見 ,並向法院提出刪除建議 。最終 ,該企業得以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 ,公司的信譽恢複了 ,生產經營也迅速回到正軌 。
各級檢察機關還積極探索創新服務民企的新模式 、新機製 ,多措並舉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2019年 ,最高檢會同全國工商聯組成三個聯合調研組 ,深入浙江、山西 、陝西 、甘肅的民營企業和商會進行調研 ,為保護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問計尋策 ;最高檢黨組領導還單獨赴四川 、湖南 、福建 、廣東 、青海等省多次開展調研 ,深入了解檢察機關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情況 ;最高檢領導專門率隊到全國工商聯走訪 ,召開檢察機關服務民營經濟座談會 ,了解民營企業家司法需求 ;全國四級檢察院依托12309檢察服務中心 ,建立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綠色通道” ,對涉民企民事 、行政申訴優先辦理 ;廣東 、江蘇 、吉林 、遼寧 、陝西等省級檢察院先後出台了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 ,在強調打擊各類侵害民營企業權益犯罪案件的同時 ,明確了多項服務保障措施……
■改良“生長土壤” 播灑“司法陽光”
在當前抗疫情 、穩經濟 、保民生的形勢下 ,檢察機關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要更有作為 、更有擔當 ,尤其要把平等保護的各項要求一項一項落到實處 ,通過不斷提升司法辦案能力 、檢察履職能力 ,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健康有利的土壤 ,把對民營企業的依法平等保護 ,體現在每一個案件中 。
2017年底 ,浙江省永康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接到舉報 ,稱該市一家走步機生產企業的一款產品不符合跑步機國家標準 ,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 。2018年9月21日 ,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小鵬因涉嫌生產 、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刑事拘留 。
“明明是球盟會辛辛苦苦研發出來的創新產品 ,市場反響也不錯 ,怎麽就被認定為偽劣產品了 ?”高小鵬想不通 。
接到該案後 ,永康市檢察院組建專門調查組 ,由院領導帶隊深入企業進行調研 。他們了解到 ,涉案走步機在運行速度 、產品結構等方麵均與傳統跑步機存在明顯區別 ,簡單地依據跑步機的國家強製性標準認定該產品不合格可能不合理 。
2019年3月11日,永康市檢察院決定對這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召開座談會 。檢察機關還致函金華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商請上報國家標準委請示走步機標準適用問題 。為保障這家民企的正常生產經營不受影響 ,檢察機關建議公安機關慎用羈押措施 ,對高小鵬變更為取保候審 。
2019年3月27日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正式發函 ,認定“新型平板走步機”為一種創新產品 ,不適用跑步機國家標準 ,確立了走步機行業應當適用的國家標準 。4月28日 ,永康市檢察院對高小鵬作出不起訴決定 。該案的辦理 ,真正達到了“辦理一個案件 ,保護一個企業 ,推動一項行標 ,保障一個行業”的良好效果 。
“檢察院勇於擔當 、敢於創新 ,依法正確辦理一起案件 ,推動了一個行業的發展 。”一直關注此案的浙江省金華市政協副主席 、永康市委書記金政對此讚不絕口 。
全國人大代表、股份有限公司人事專員黃美媚近日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也表示 :“這起案件就發生在球盟會這裏 ,檢察院在辦案中沒有向著誰護著誰 ,特別平等公正 ,讓人感覺很溫暖 ,這也給了民營企業繼續創新發展的信心 。”
(文中涉案人員、公司均為化名)